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攀枝花市国资委简介
攀枝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(简称市国资委)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特设机构。由市政府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。 主要职责: 1、根据市政府授权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和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履行出资人职责;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、措施,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;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和管理,加强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的宏观指导;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,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;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。 2、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;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。 3、按照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、任免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;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、用人机制,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。 4、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,制定考核标准;通过统计、稽核等方式,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管,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,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。 5、研究制定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制度和办法;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、绩效评价和考核、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、转让和统计分析;依法对县(区)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;协调中央、省在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的事宜。 6、负责收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金收益和产权转让收益,并对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管理;编制国有资本金预算和执行方案。 7、承办省国资委和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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